【刀吓法官案】指亮刀前陈官已离席 被告:没想过报仇

2018-09-03 13:48

五旬装修工人去年于高等法院以刀威吓陈嘉信法官案件续审,控方为公平起见,重召陈官出庭作供,其后被告作结案陈词,暂委法官苏文隆将于9月10日作裁决。

被告余祖林向陈嘉信法官询问有关案发当日的细节,例如记不记得被告的上诉陈述书中写有「冤枉」、「泣血而书」得的字眼,又问陈官记不记得当日在他面前讲到「我真的很冤枉,如果你确实这样判,我会死在你面前以证清白」的说话,又问记不记得当日开庭有控方的代表律师及大状在场。陈官表示事发距今一段时间,没有实确记忆,但指程序上会看过被告的陈述书,庭内亦当会有代表律师及大状在场。

余作结案陈词时指出自己欲于陈官面前自杀,而菜刀是买来取替家中原有菜刀,加上「自杀也要带刀吧」,而且陈官在他亮刀前已经离席,故不存在恐吓,又指虽然自己对陈官及其他曾处理相关案件的法官及律师有意见,但一直从正式途径投诉,没想过报仇或发泄。余续指法庭录音及闭路电视录影有被改动,「时间被改,说话亦被改」,未有录到他曾讲过的话,录音腾本亦有数个版本,会面录得亦有添加及删改,冀法官能为香港的人权法治,为他申冤,还他一个公道。

余在陈词时简述事件经过,指自己于08年来港探亲时被警察误认作人蛇,被打至重伤,于粉岭法院被判无罪,故欲向警方追讨医药费,付款1000元向3名涉事警员发传票,申索最终被驳回,余再上诉至高院,获通知于去年10月17日(即案发日)到高院领取被判败诉的判决书。

法庭记者:吕绮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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