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男挥刀反遭斩死案 警方称杀人者属「正当防卫」

2018-09-01 17:25

于海明拾起长刀,向刘海龙还击将其杀害。网图
于海明拾起长刀,向刘海龙还击将其杀害。网图

江苏昆山周一 (8月27日) 晚发生一宗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命案。当时一辆黑色宝马与一辆电动单车发生碰撞,宝马司机刘男返回车内拿出利刀挥向对方,未料反被对方斩死。对于案件是否正当防卫,引起网民及法律界热议。昆山市警方今日通报,单车司机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撤销该案。
警方通报,8月27日21时30分许,刘海龙驾驶宝马轿车在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与同向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发生争执。刘海龙从车中取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于海明,后被于海明反抢砍刀并捅刺、砍击数刀,刘海龙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当局根据调查结果,及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按刑法第20条第3款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

刘海龙起初持刀斩向于海明。网图
刘海龙起初持刀斩向于海明。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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