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道益争产案】入禀促卖长沙湾办公室 4兄妹图瓜分468万

2018-08-24 12:57

黄道益(摄于2006年)。小图为「黄道益活络油」。资料图片
黄道益(摄于2006年)。小图为「黄道益活络油」。资料图片

「黄道益活络油」创办人黄道益多年来就商业权益与儿女争论不休,并多次对簿公堂。黄的4名子女昨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黄道益及其前妻交出公司位于长沙湾的办公室的楼契,并将办公室单位以468万港元售予由各子女持有的公司,所得收益按业权比例分给4名子女。

原告人依次为独子黄天赐、长女黄玉娟、四女黄慧娟及三女黄嫦娟,被告人则为黄道益及其前妻罗金梅。4名子女的报称地址及其母亲的邮递地址同为黄道益活络油有限公司位于葵涌的办公室,黄道益的邮递地址则位于屯门。

根据入禀状,4名子女要求法庭按照一份1977年的楼契,裁定父母以信托方式代为持有长沙湾富安大厦的办公室单位,由于4名子女已经成年,他们一致同意撤销信托,故两老须交出楼契及相关业权文件,并于法庭颁令后28日内,签字同意将上述单位卖给WTY World Dynamic Limited,所得款项按比例分予4名子女。

根据公司注册处资料,WTY World Dynamic Limited由罗金梅及其多名子孙出任董事,包括长女以外的7名子女,及独子黄天赐的2名儿子。

黄道益于2000年入禀控告儿女媳婿以家族商标另起炉灶,7年后获判胜诉,但他未能取回给予孙儿的公司股份,故未能重夺公司控制权。黄2年后再入禀指控子女漠视法庭命令,继续在内地出售侵犯商标产品,惟双方最终达成和解,黄同意将手上所有公司股份悉数售予子女。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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