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召专家证人就释法作供被拒 梁国雄上诉终院遭拒须付讼费

2018-08-22 10:41

4名立法会议员去年7月被高等法院原讼庭取消议员资格,其中梁国雄入禀上诉,并申请传召北京大学教授张千帆以专家证人身份,就人大常委会前年11月7日的释法作供,但被上诉庭拒绝。梁就上诉庭决定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上诉庭法官今早颁布判词拒绝申请,并下令梁支付答辩方34600元讼费。

上诉庭法官早前裁定,因梁国雄延误寻找专家证人,又因张千帆既无说明释法在内地法律而言为无效,亦无解释释法是否具追溯力,故其证供难以协助梁上诉,上诉庭遂拒绝梁的专家证人申请。

代表梁国雄的资深大律师李柱铭认为,答辩方有举证责任证明人大释法具追溯力,但对方选择不举证。原讼庭法官区庆祥认为释法的合法性不容上诉人质疑,上诉人对此有保留。惟上诉庭法官认为,上诉人是否可将专家证供呈堂的关键不在于举证责任谁属,而是上诉人既延误申请,又未能说服法庭接纳他延迟提出新证据。

李柱铭另外提出3条问题,但上诉庭法官指该些问题只牵涉法庭接纳延迟提出新证据的条件,并不涉及重大公众利益,故拒绝上诉人的申请。上诉人仍可以上诉庭决定严重不公为由,直接上诉至终审法院。

梁国雄的上诉案件将于本年11月28日至29日聆讯,同被取消议员资格的罗冠聪、刘小丽和姚松炎已先后放弃上诉。梁早前被拒传召张千帆作供,被下令支付18万元讼费,换言之上诉案审理前,梁已被下令支付逾21万元讼费。

法庭记者:黄梓生

建立时间:10:11
更新时间: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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