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涉12年内5度强奸亲女判囚13年9月 官斥:待女儿如性玩具

2018-08-21 15:41

厨师今早在高等法院承认5项强奸罪,法官斥责他严重出卖女儿信任,看待女儿如性玩具。
厨师今早在高等法院承认5项强奸罪,法官斥责他严重出卖女儿信任,看待女儿如性玩具。

中年厨师自2005年12年内5度强奸亲女,直至2父女去年5月争执后关系破裂,母亲与女儿倾诉时揭发事件。厨师被捕后承认因工作压力大,前妻又因病而拒绝与他行房,他遂强奸女儿以发泄性欲。厨师今早在高等法院承认5项强奸罪,法官斥责他严重出卖女儿信任,看待女儿如性玩具,完全罔顾女儿福祉,最终判他入狱13年9个月。

辩方求情指,出身江苏省的50岁被告于16岁时来港,凭自身努力立足于热厨房。被告前妻在前一段婚姻育有一女,前妻与被告结婚后又诞下现年24岁的女事主。被告为照顾妻子及2名女儿,需以3份兼职帮补家计。由于妻子患地中海贫血,无意与被告行房,而被告亦无嫖妓或发展婚外情,故多年来被告无法满足自己的性需要。

辩方续指,被告于2004年与妻子联营快餐店,同时将女事主交由被告在内地的亲戚照顾。女事主却于同年底患上肺炎而性命垂危,她最终虽然康复,两夫妻仍决定结束快餐店生意,并将女事主带返香港照顾。

被告首次强奸女事主当晚,被告下班后与女儿倾谈,期间被告因后悔送女儿到内地而向她道歉。言谈间2人情绪渐变激动继而相拥,此举却撩起被告的性冲动,最终被告失去自制能力,愚蠢地强奸女儿。

法官黄崇厚判刑时指出,被告在女儿年幼时屡次在家里强奸她,其罪行极其严重和可耻。女事主本应在家中感受到安全和爱,却因被告的恶行,令她即使留在家中,仍终日活在被父亲侵犯的忧虑下。被告4次强奸女儿后7年间未有再施暴,正当女事主以为事过境迁,被告却再次强奸女儿,狠狠摔碎她的一点希望,其对女儿的伤害尤其严重。

黄官续指,被告不但令女儿蒙受一定时间的侮辱,更至少3次无戴避孕套与女儿性交,罔顾她感染性病或怀孕的风险,他不能用与妻子的性关系开脱自己的恶行。心理报告指出,女事主事后受创伤后遗症影响,不但自尊心低落,经常情绪波动,更不时出现自杀念头。最终黄官以21年监禁为量刑起点,由于被告及时认罪,故他可获减刑。

黄官最后用《圣经》中〈以弗所书〉的经文,劝戒在羁押期间成为基督徒的被告:「就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 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被告闻言后点头说:「多谢法官。」

案情指,被告被捕前与前妻和女事主同住一个公共屋邨内。2005年7月某日凌晨2时许,被告下班回家后,趁前妻熟睡期间在寓所客厅强奸当时10岁的女儿,历时约10分钟,女事主因感到恐慌而未有反抗。约1个月后,被告重施故技,更在无戴安全套的情况下强奸女儿。

被告又先后于2008年及2010年某日,趁前妻外出或洗澡时强奸女儿。其后被告7年无侵犯女儿,直至去年2月,被告再次对她施暴。

女事主去年7月21日向母亲透露多年来遭被告侵犯,母亲其后安排女事主与继姊同住,女事主亦向警方报案。被告见女儿3日未有回家,遂到屯门警署报案,警方随即以涉嫌强奸将他拘捕,被告在警诫下承认犯案。

法庭记者:黄梓生

建立时间:13:24
更新时间:15:41

主审法官黄崇厚。
主审法官黄崇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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