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大辩论】远水救近火 港大学者倡引入「土地债券」

2018-07-30 15:42

学者建议由政府收地时向土地业主发出「土地债券」,并可让债券自由买卖。
学者建议由政府收地时向土地业主发出「土地债券」,并可让债券自由买卖。

港大科斯产权研究中心表示,正进行聚焦小组等工作,亦会于下月举行谘询会,就中心提出的引入「土地债券」及「土地区划整理」收集意见,并于9月向土地供应专责小组提交报告。

讲座教授邹广荣指,建议由政府收地时向土地业主发出「土地债券」,并可让债券自由买卖,日后持有人可用设有面值的债券加现金竞投土地,令他们亦可参与日后的发展,而政府亦可快速收集大范围用地发展,「做到远水救近火」的效果。他又强调,债券不是以往的换地权益书,因当时政府要有实质规划后才以此方法发出权益书,但建议中的债券不是。他又强调,虽然称为价值,但实际是一种期权。

此外,他们又提出参考日本、德国等多国已有的途径,设立土地重整机制,让业主自行整合一个区域的用地及业权分布,并向政府上缴自行决定若干比例的土地,再向城规会申请发展,从而解决目前新界土地业权零散的问题。

研究团队成员蔡鸿达副教授举例指,一块位于新界西北约十公顷用地于重整及将一半用地上缴政府后,可提供最少3000个公营及2100个私人单位。他指聚焦小组曾邀请新界不少业权复杂祖堂地的司理,不少都对此建议反应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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