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洗2200万黑钱 潜逃内地8年返港被捕囚5年半

2018-07-11 12:17

56岁前制衣业商人蔡凤岐,因于2009年由不知名人士把总值280万美金空头支票,即逾2200万港元存入其美国户口后,即时提出为支票款项的犯罪得益并转帐至香港,成功提取约640万港元后随即潜逃内地,事隔八年后于去年回港时于关口被捕。蔡经审讯后两项洗黑钱罪名成立,今于区域法院被判囚5年半。

商业罪案调查科讹骗组署理总督察黄皓宁,今于区域法院就本案罪成判刑事宜进行简报。黄指此宗件是有组织的犯罪案件,案件与在2009年7月于美国发生并涉款680万美金的银行骗案有关,被告透过网上银行系统成功把280万美金,即约2200万港元转帐至其香港两个银行户口,被告在案发三日内在其香港户口提取640万港元,然后随即潜逃至内地,2017年返港被捕。

黄续指涉案被告虽然案发后随即潜逃,案件亦涉及不同司法制度与大量海外证人及证据,增加调查的难度,但警方仍采取积极措施,竭而不舍地到外地取证以蒐集更多的证据,最后能把被告绳之于法。

警方呼吁无论使用自己户口或借出户口给他人使用来作非法用途,都有可能构成洗黑钱罪,一经定罪最高罚款500万港元及监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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