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法院公开宣判涉毒案 10人被即时押赴刑场枪决

2018-06-23 18:06

10名被告因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罪被判处死刑,并随即被押赴刑场枪决。网图
10名被告因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罪被判处死刑,并随即被押赴刑场枪决。网图

广东汕尾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6月23日上午,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陆丰市人民法院对10宗涉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10名被告因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罪被判处死刑,并随即被押赴刑场枪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10名被告均涉毒数量巨大,社会危害性严重。其中,被告人范水贤2012年9月至10月间,购买制毒原料麻黄草75吨用于提炼麻黄素。后将提炼出的麻黄素2桶约50千克以每桶11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卖出,又用2桶麻黄素与他人16.4千克甲基苯丙胺 (冰毒)交换。
2012年10月31日,公安机关在其制毒点查获冰毒成品16.4千克,半成品33.2千克,麻黄硷成品14.26千克,麻黄草20吨,含麻黄硷成分的药品16.7784千克、液体2370.92千克。同时,还查扣有2支雷鸣登猎枪、3支具备枪支性能的自制仿「六四」式手枪及53发具备弹药性能的制式12号猎枪弹和73发制式「六四」式子弹。
在本次宣判中,范水贤犯贩卖、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蔡锦雄犯贩卖、运输毒品罪。陈金俊、范忠超、洪流、黄文泽犯制造毒品罪。蔡楚钢犯制造毒品罪、窝藏毒品罪。吴生耕犯贩卖毒品罪。李振裕、庄成发犯运输毒品罪。10人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汕尾法院表示,集中宣判活动展示了打击毒品犯罪的成果,法院将继续落实中央和最高法院关于禁毒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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