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管会就乡郊代表选举活动建议指引谘询公众
2018-06-12 17:07
乡郊代表一般选举将于明年1月举行,选举管理委员会今日起,就选举活动建议指引进行公众谘询,为期30日。
选委会主席冯骅表示,选民必须在登记住址或现有乡村居住满3年,否则即属违法及丧失投票资格。若申请更改主要住址,须一并提交住址证明。至于候选人就须填写及真诚地签署提名表格内的声明部分,表明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
谘询由今日起至下月11日,选管会亦会在6月21日晚上,在沙田举行公众谘询大会,听取市民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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