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女导游因强迫消费被判刑半年

2018-06-11 12:21


云南女导游李云去年底带团时,逼使数名游客花费逾万元(人民币‧下同)购物、参加自费项目。事件经各地媒体广泛报道,引起轰动。

云南景洪市人民法院,周日(10日)一审宣判,被告云南女导游李云,强迫交易罪成,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罚款人民币2000元。宣判后,李云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决。

案情指,昆明云迪国际旅行社的女导游李云,于去年12月13日至15日带团期间,在云南省景洪市带游客到指定商家消费。过程中,采取辱骂、威胁、对不参加消费的游客不发放酒店房卡,并对与其发生争执的游客驱赶换乘车辆等手段,以强迫游客消费,当中强迫8名游客购买商品、消费「傣秀」自费项目,强迫交易金额达15,156元,情况严重。

庭上更指出被告人李云强迫交易的影片于2017年12月17日在网上发布后至12月29日,该影片被60馀家媒体网站、论坛和微信公众号转载报道,网民阅读总量17,000馀次,相关帖文680馀条,转发8,250馀次,评论16,200馀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被告人李云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真悔罪,并当庭道歉。法院指鉴于她对自己的行为过错有较好认识,能主动坦白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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