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同性配偶福利案政府上诉得直 入境主任:考虑上诉至终院

2018-06-01 18:59

高级入境事务主任为其同性配偶争取公务员家人福利及共同评税,为此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去年裁定申请人就公务员福利的覆核胜诉,惟评税方面败诉。入境事务主任与律政司分别提出上诉,上诉庭今早颁下判词,裁定政府一方于公务员福利与评税方面均胜诉,但需支付讼费。
法官于判词中表示,配偶福利与共同评税的决定均旨在保护而非削弱婚姻制度,有关配偶福利的政策,政府并不单是私营机构的普通雇主,而为作岀其管治功能及制定和实施政策等,政府须维护普遍的社会道德价值,而制定配偶福利的政策时亦有权考虑及跟从社群所持的婚姻看法。法官认为利用婚姻状态来决定配偶福利与共同评税的差别待遇,也是理性地与上述目的连系。
现时香港不管法律还是普遍价值均视异性婚姻为唯一可接纳的婚姻方式,然而法官亦关注申请人可能因配偶福利申请被拒而蒙受的损害,但这情况仍可合理地与有关保护婚姻状态的公众利益平衡。
申请人梁镇罡透过律师发声明指:「我和丈夫均对判词感到非常失望」,梁强调他和丈夫二人并非想获得任何优待,只希望如普通人一样,获得尊重和公平对待,他们将与法律团队商量,以决定是否上诉至终审法院。
其律师团队亦对裁决感失望,认为香港现行的税收制度对同性已婚人士不公及构成歧视。团队成员之一的帝理迈律师表示,担心裁决壮大了反对同性权益的偏执,批评裁决偏离国际人权法及普通法,违背与时并进的释法原则,意味着法律发展的僵化,都不利于少数族群权利的保护及香港国际都会的前景。

法庭记者:陈咏诗、徐晓伊

建立时间:09:58
更新时间: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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