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锢玉器商人再拍裸照 两人判囚45及48个月
2018-05-30 10:38
游德康法官于判词指出,本案首被告34岁报称运输工人的刘溢康承认非法禁锢、有意图而伤人及盗窃3罪,因事件没有令X造成永久性伤害,涉及财物只是13800元,并不是大数目。但X被禁锢的时间长达一个半小时,而且被要求脱衣跪地,并被拍裸照羞辱。X被鎅刀伤害大脉外侧并没有伤及大动脉,但刘是亲手以玻璃杯施袭。而且刘是在袭击及羞辱X后,进一步盗取X的金钱。游官考虑各方面资料及刘是在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罪保释期间犯案,故为各控罪加刑3个月后,共判其监禁45个月。
34岁次被告陈智国原被控非法禁锢、有意图而伤人、盗窃及刑事恐吓共4罪,不认罪并经审讯后只有非法禁锢及盗窃罪成。游官指虽然只能证实陈偷取了价值$300的手链,但陈是在X被禁锢一个半小时并被打至头破血流,而且脱衣跪地被羞辱后再盗取物件,故成为加刑因素。整件事的起因是陈欲迫问X跟陈的女朋友的对话以致二人及后分手的原因,陈属主导角色,最终两项控罪共被判48个月监禁。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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