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200次嫖资达60万 广州市原副秘书长判刑6年半
2018-05-06 10:06
4月2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此案的一审判决书。该判决书显示,晏拥军犯贪污罪和受贿罪,被广东省中山市中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法院认定的93.7万元人民币受贿数额,包含商人郭某为晏拥军支付的60万元嫖资。
此案的辩护律师曾提出,晏拥军嫖娼应按违纪处理,对指控的嫖娼次数也持有异议。法院则认为,本案中的嫖资属于财产性利益,依法可以认定为受贿犯罪中的财物。对于晏拥军的嫖娼次数和嫖资数额,法院从低认定其嫖娼200次,受贿嫖资为60万元。
晏拥军原系广东省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广州市人大代表(已请辞),曾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州市委员会副书记、中国共产党广州市荔湾区委员会宣传部长、副书记、荔湾区政府副区长、区长等职,于2015年8月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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