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一社工」设三年过渡期 公营小学可领津贴自行聘用

2018-04-27 12:56

教育局今日向所有官立、资助小学及特殊学校发出通函,公布小学推行「一校一社工」政策的安排详情。

教育局发言人表示,政府一直持续优化小学学生辅导服务,由2018/19学年起,政府将增加公营小学及特殊学校的资源,提供新资助模式,让公营小学按校本情况,逐步落实「一校一社工」政策。

在新资助模式下,公营小学可开设一个学位社工职位或领取一项等额的津贴,以自行聘用驻校注册学位社工或向社工服务机构购买驻校注册学位社工服务。学校亦会获发一项谘询服务津贴,以购买谘询、督导或其他支援学校社工的相关服务。现行的额外学生辅导服务津贴亦会同时优化,让学校在优化的资助模式下获得更多资源,加强学校的社工及辅导服务。

发言人表示,由于现时部分领取「学生辅导服务津贴」的公营小学,可能已与受聘的学生辅导人员或提供社工服务的机构订定超过一年的合约,故教育局会提供三年过渡期,让学校在2021/22学年前转用新资助模式。如学校需更多时间处理现时学生辅导人员的人事安排,包括有特别需要保留现时的学生辅导人员,而未能在三年过渡期后转为采用新资助模式,可与教育局另行商讨。

至于现时聘用「学生辅导教师」的学校,仍可继续采用现行安排,包括「学生辅导教师」的聘用、现职非学位「学生辅导教师」改编职系的安排及同一办学团体下现职「学生辅导教师」的调任安排。

发言人指,会同时改善特殊学校的学校社工编制,增加学校社工人手,确保学生人数较少的特殊学校亦可获提供最少一名学校社工。推行新政策的同时,教育局将会检视学生辅导及社工服务的合作模式,并会与业界一同探讨各种可行方案,让学校可以最佳的方式继续提供支援学生的辅导工作。

于公营小学推行「一校一社工」政策及改善特殊学校的学校社工编制,以加强社工及辅导服务,涉及的全年额外开支为1.3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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