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住份工冒女房东捐款 筹款公司女职员认盗窃欺诈

2018-04-26 13:31

曾任职筹款公司及游戏机中心的23岁女职员为保工作,于去年偷取由水务署寄给其女房东的信件,进而冒认房东确认将每月捐款予环境保育组织「大自然保护协会」,以获得筹款奖金180元。女职员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一项盗窃罪及一项欺诈罪,案件押后至5月10日判刑,以待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

案情指,女房东梁钰铃案发后一个多月收到恒生银行寄出的一封信件,内含其银行编号及捐款表格,得知自己从未申请的捐款转账安排,故向「大自然保护协会」查询而揭发事件。被告被捕及警诫下承认「为左保住份工」而干犯控罪。

23岁被告潘乐怡被控于2017年9月26日于深水埗住所偷窃一封由水务署寄给女房东梁钰铃的信件,并于同日意图欺诈及虚假表示自己为女房东本人、女房东会每月捐款港币100元予「大自然保护协会」、以及冒认女房东并将她的个人资料填写在「大自然保护协会」的捐款表内,诱使香港筹款顾问有限公司向她派发奖金180元,令香港筹款顾问有限公司蒙受不利。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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