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铁路新规定 自5月起7类违法乘客禁止乘火车
2018-04-24 20:55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证监会、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规定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乘客;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乘客;查处的倒卖车票、制贩假票的乘客;冒用优惠身份证件、使用伪造或无效优惠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乘客;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的乘客;无票乘车、越站乘车且拒不补票的乘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乘客。
具体来说,乘客无票乘车、越站乘车且拒不补票的乘客,各铁路运输企业限制其购买车票,在补齐所欠票款后(自补票次日算起),铁路运输企业恢复发售车票。
其次,乘客补齐第一次所欠票款一年内,3次发生逃票等行为的,补齐所欠票款90天后(含90天),铁路运输企业恢复发售车票,不补齐所欠票款,铁路运输企业不对其恢复发售车票。
据了解,各铁路运输企业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在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12306)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发布限制购买车票人员名单的完整信息,有关部门的异议处理人联系方式应当同时公布。
最后,名单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为公示期,公示期内,被公示人可通过铁路“12306”客服电话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公示期满,被公示人未提出异议或者提出异议经审查未予支持的,各铁路运输企业开始按照公示名单执行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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