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卖3个月大亲女得1.8万 仅够吃喝玩乐7天

2018-04-15 14:14

谁说天下无不爱钖子女的父母,但凡事真的有例外。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亲生母亲涉嫌拐卖女儿的刑事案件,该名母亲只为区区的1.8万元人民币,就将自己3个月大的女儿卖掉,换来的钱供自己吃喝玩乐,仅一周就挥霍一空。

2017年6月,被告人何某因和丈夫吵架后离家出走,带著3个月大的女儿住在萧山一酒店内。这期间,何某突然萌生卖女换钱的念头,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告人何某收取了买家薄某的1.8万元,就将女儿卖掉。之后何某还在一家足浴店里,偷走了别人一部iPhone 手机。

根据检查机关指控,何某将卖女儿得来的1.8万元钱, 全都花在了吃喝玩乐上,一个星期就被她挥霍一空。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女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以拐卖儿童罪、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何某当庭供认不讳,表达出悔意,其辩护人指,何某的女儿还小,需要照顾,要求做出缓刑。案件将择日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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