晤锡克教商携匕首事宜 警倡团体发「会员证」
2018-04-14 14:36
立法会议员张国钧表示,警方日前与锡克教代表会面,商讨携带宗教匕首进入公共场所事宜。警方表示,香港法例不视Kirpan匕首是受管制的武器,建议锡克教团体可考虑发出「会员证」供信众随身携带,让前线警员容易识别。
就一名锡克教信徒早前携带锡克教宗教圣物Kirpan匕首进入劳资审裁处出席聆讯,被法庭保安发现后报警,并遭警方拘捕及带返警署调查十多个小时后才无条件释放一事,锡克教团体指警方一直清楚指出Kirpan匕首为宗教用途,并不会被视为武器,因此锡克教信众可随身配戴而不违反任何法律。
帮助有关团体的张国钧表示,事件凸显警队前线人员处理有关事件经验不足,而司法机构亦对少数族裔的宗教和文化缺乏认识,以致发生今次事件。
张国钧连同民建联少数族裔委员会主席孔昭华,及青年民建联主席颜汶羽,本周二邀约本港锡克教代表和警方代表在立法会内进行会面,商讨事件。
会面上锡克教代表指出,尽管当事人被扣留十多小时后获无条件释放,惟事件经传媒广泛报道,特别是当事人被扣上手铐带署调查,无疑对锡克教的公众形象造成损害;他们希望警方对前线警员加强内部教育和培训,并制订清晰指引,订明日后如何处理同类事件,以防再次发生这种事件。
警方代表回应表示,在现行香港法例下Kirpan匕首不会被视为武器,因此锡克教徒配戴Kirpan匕首是不会违反香港法律。惟法庭属于敏感机关,警方接到法庭求助一般会严肃处理。他们同意警方在处理这件事的手法上有需要改善的地方,并承诺日后面对同类事件,将会更小心和审慎处理。
警方表示,警队内部有处理这类事件的指引,未来会加强前线警员处理涉及少数族裔人士案件的训练。而警方在会面中亦主动建议安排警队成员拜访锡克教团体,加深警务人员对锡克文化的了解。
对于锡克教代表在会上要求,警方或政府可否研究发出证明文件,证明他们有权于公众地方携带匕首。对此警方代表回应表示,现行香港法例并不视Kirpan匕首是受管制的武器,因此无法发出豁免牌照;他们另行建议锡克教团体可考虑发出「会员证」供信众随身携带,让前线警员容易识别。锡克庙代表同意研究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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