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大学生误签「SM契约」沦为性奴 拍下淫照被迫野战
2018-04-13 11:18
案情指,该名爱好SM的25岁于姓男子,在网上成立SM群组,吸引到年仅19岁的女大学生加入。2013年,在该名男子的怂恿下,女大生竟签下「主奴合约」,并与男子进行SM性行为3次。男子以手机、相机偷拍对女大生SM的过程,当中男子当主人、女大学生全裸当性奴,扮狗爬行、并遭男子以按摩棒性虐等。男子其后以手机短讯威胁女受害人散布她的私密照片,对女大学生进行多次性侵,包括在住处3楼逼女大生口交得逞;隔天凌晨在住处2楼房间,又再次强逼口交;另外,他还在百货厕所、大学附近天桥,逼对方「打野战」口交。
据了解,被害人不堪长期凌辱,出现创伤压力症候群、恐慌症及重度忧郁,直到被老师发现频频自残,才惊揭发男子淫行。
据报,警方在于男住处搜出迷奸粉、兴奋剂、假阳具、甩鞭及肛塞等用品,还在查扣的摄影器材及电脑主机内发现多张猥亵照片。其中,受害人帮他口交的照片,每一张表情都相当痛苦、难受。但于却辩称,这是「故意营造的性虐情境」,双方你情我愿,至于威胁散布SM照片,也是情境戏码的一部份。
地方法院日前裁决,因被告男子疑似患有思觉失调症,并无前科,行为良好,且被告犯后坦承犯行,与被害人及其父母达成和解,但为满足个人欲望,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创,依4项强制性交罪各判刑1年8个月、散布猥亵影像罪判刑3月,另强制罪判刑3个月,可易科罚金,缓刑5年。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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