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游台遇害】被告弃保释权 押下月再讯

2018-04-12 10:23

20岁港女潘晓颖在台遇害案,其同行男友涉嫌处理女死者的银行提款卡和两万台币等赃物以及偷去共1万8千多港元,被控一项处理赃物罪及两项盗窃罪,案件今于观塘裁判法院提堂,并将押后至下月10日再讯,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

报称学生的19岁男被告陈同佳,今晨约9时由警车押解至裁判法院提讯。辩方未有申请保释,亦不保留每8日覆核保释的权利。

被告被控3项控罪,其中一项为处理赃物罪,控罪指被告于上月13日在香港某处知道或相信某些货品是赃物,而该等赃物,即一张属于潘晓颖的香港上海滙丰银行自动提款卡、一部Casio相机、一部iPhone 6手提电话及台币2万元,但仍不诚实地收受上述赃物。

至于另外两项盗窃罪,被告则被控于2月21日与23日中的某一日,在钻石山荷里活广场一楼恒生银行自动提款机,分别偷窃1万和8500元港币,而上述物品为潘晓颖的财产。

法庭记者:陈咏诗

關鍵字

最新回应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