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遊台遇害】被告棄保釋權 押下月再訊
2018-04-12 10:23
報稱學生的19歲男被告陳同佳,今晨約9時由警車押解至裁判法院提訊。辯方未有申請保釋,亦不保留每8日覆核保釋的權利。
被告被控3項控罪,其中一項為處理贓物罪,控罪指被告於上月13日在香港某處知道或相信某些貨品是贓物,而該等贓物,即一張屬於潘曉穎的香港上海滙豐銀行自動提款卡、一部Casio相機、一部iPhone 6手提電話及台幣2萬元,但仍不誠實地收受上述贓物。
至於另外兩項盜竊罪,被告則被控於2月21日與23日中的某一日,在鑽石山荷里活廣場一樓恒生銀行自動提款機,分別偷竊1萬和8500元港幣,而上述物品為潘曉穎的財產。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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