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累公司失17万佣金 2前物业代理认罪准保释

2018-04-06 11:40

廉政公署早前分别控告2名前物业代理向雇主隐瞒交易详情,令公司损失近17万元佣金,2人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分别承认欺诈罪。裁判官押后判刑至4月20日以待索取2人的背景和社会服务令报告,期间2人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但须即日赔偿前雇主的损失。

署理主任裁判官严舜仪提醒2人,本案罪行涉及违反诚信,法庭按理必会考虑监禁式刑罚,现先行索取报告并不表示法庭最终的判刑取向。

案发时,28岁被告吴国洪为家天下物业代理(家天下)的高级物业顾问,33岁被告曹永强则为同一公司的客户经理,2人先后离职并加入唐官汉龙地产有限公司(汉龙)。他们于2016年受雇于家天下,却在促成买卖双方签订承诺书和临时买卖合约时,指明汉龙为转介地产代理,令家天下失去其应得的佣金。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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