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父公司批1900万元工程 汤森路透前经理欺诈罪重囚6年8个月 2018-03-28 16:36 汤森路透前经理林咏安。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国际新闻通讯社汤森路透香港办事处前设备主任承认向公司隐瞒自己家族于采购商的利益,令公司多花费逾1,200万元采购。前设备主任早前被裁定2项欺诈罪成立,今午在区域法院被判囚6年8个月。 法官判刑指,41岁被告林咏安违反公司对他的信任,令自己与父亲获益甚丰,公司却因此损失惨重。法官认同辩方所指,被告于案发后事业有成,已从案件中更新过来,而辩方在审讯中同意了不少繁锁证据,省却审讯时间。但被告多年来欺骗公司,无异于被告偷取公司的钱财,因此判处6年8个月监禁。 法庭记者:黄梓生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团结香港基金倡艺术治疗师纳入专职医疗人员 下一篇 【九巴车祸】检讨委员会公开及彻底审视专营巴士运作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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