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撞破小情侣校内亲热 威胁通报性侵女生

2018-03-28 12:11

台湾花莲一间中学一对小情侣在校内团体谘询室偷尝禁果,被巡逻的叶姓保安发现后,叶男要求男学生离开,其后威胁女学生「想要回家,就要付出一点代价」「不然就通报」,女学生吓到不敢抵抗,遭保安性侵得逞。花莲法院去年6月一审判叶男5年半徒刑,叶男不服上诉,遭高等法院花莲分院二审驳回。

案情指,2015年10月某日深夜10时许,花莲某国中校园警报亮起,年约30多岁的叶姓保安前往查看,发现一对初中男女学生衣衫不整、逗留在团体谘询室内,2名学生担心受罚向保安求情,盼不要报警、不要通报校方,叶男仅要求2人离去。但不久后,校园警报再次亮起,叶姓保安前往查看,发现这对男女学生又跑回到原处,叶男赶走男学生、却留下女学生意图不轨。

被害少女向警方哭诉,叶男威胁她「你想要回家可以,但是不是要付出一点代价,不然就要通报」,叶男在团体谘询室强奸了她,身心受创的被害少女骑单车逃出学校,在附近凉亭找到男学生述说悲惨遭遇,也向另外几名好友诉苦。2个月后老师得知后,性侵事件才曝光。

叶男否认犯行,称遭少女挟怨报复,编故事诬陷;花莲高分院二审时,法官认为少女被害后并未积极的找师长反映,仅私下向同学诉苦,也没向叶男提告或追究,显示受害少女「不愿说明、不追究、息事宁人的心态」,所以无诬陷被告的可能,认为被告趁少女犯错有机可乘,心生歹念,先将男学生赶走,独留少女性侵,犯行已堪认定,仍维持一审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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