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亿万富姐」吴英获减刑至25年

2018-03-23 13:34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有「亿万富姐」之称的吴英减刑案,并当庭裁定罪犯吴英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
在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浙江东阳本色集团前董事长吴英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浙江省女子监狱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11日作出(2014)浙刑执字第484号刑事裁定,将罪犯吴英的刑罚依法减为无期徒刑。
鉴于罪犯吴英减为无期徒刑后确有悔改表现,浙江省女子监狱依法提出减刑建议,建议将吴英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改为10年。经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审核,报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今日在浙江省女子监狱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审理查明,吴英在减为无期徒刑后表现良好,认为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依法将罪犯吴英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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