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警长认出第3被告 指旺角反大妈活动曾参与

2018-03-14 16:52

前年农历新年旺角发生骚乱,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等5人,否认暴动、煽惑暴动及非法集结等共6罪,警察公众联络组警长黄豪今午在高等法院继续作供。
黄豪今早曾指,当日晚上约9时20分,黄见到黄台仰和案中第3被告、昵称「光明」的卢建民在砵兰街近「瑞兴麻雀馆」出现,亦曾5、6次亲眼见过卢建民参与多个集会,包括3年前「占中」一周年在俗称「连侬墙」楼梯附近的活动、同年在旺角西洋菜南街举行的「反网络廿三条」论坛及多次旺角「反大妈」活动。
下午黄接受辩方律师盘问时,他指自己与第3被告、昵称「光明」的卢建民无私交,只曾于几次集会中见过他。黄不认为自己偷拍案中被告,但认同是在各人不知情下拍摄他们的。
卢的代表大律师刘伟聪质疑黄凭甚么认出卢,黄回答称「凭佢嘅衣著同身高」,又指闭路电视片段可见到卢的眼部轮廓,因此「相信」片中人就是卢。刘质疑指「就系因为见到眼部轮廓就认得?」追问黄是否「化咗灰都认得」卢,但法官指问题不妥需要修改。
今日审讯完毕,黄将于明早继续作供。
5名被告依次为梁天琦(26岁)、李诺文(21岁)、卢建民(31岁)、林傲轩(23岁)与林伦庆(26岁)。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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