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男跟踪朱凯廸罪成提上诉 高院驳回:愚蠢行为令警方调查 2018-03-12 16:24 黄俊钦。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立法会议员朱凯廸于2016年立法会选举投票日,在元朗摆街站时被两车恶意跟踪约一小时,四名男被告被裁定游荡罪成,其中只有18岁的被告黄俊钦判社服令160小时。黄不服定罪上诉,高院法官今颁判词,驳回上诉申请,维持原判。法官指,无论基于政治或其他理由对朱凯廸跟踪,他们愚蠢行为令警方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调查,花费不少公帑,亦令黄年纪轻轻就留有案底,公众应以此为戒。 上诉人黄俊钦指无骚扰朱凯廸,法官认为说法明显错误,上诉人与另外三名被告为黄坚辉、林家俊及何义基驾驶两架私家车,时而交替时而同步地跟踪朱的七人车,当朱下车,上诉人亦下车监视。根据案情,朱凯廸等人曾试图摆脱跟踪,但不成功,法官指,这样的行为,若果还说没有骚扰朱,显然是荒谬和有歪常理。 法庭记者:潘琪慧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检查煤气喉一氧化碳中毒亡 技工无自杀动机死因存疑 下一篇 人大法律委员会拟改名 马逢国:更突显宪法重要性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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