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母助男友强奸16岁女儿 澳警:不排除有更多受害者
2018-03-09 16:15
澳洲一名母亲早前以「男友想和年轻版的她发生性关系」为由,亲手将自己女儿送给男友强奸,被法院判监4年。当地警方近日公布一张涉案男疑犯的电脑合成画像,指不排除涉及更多受害者,呼吁知情人士提供线索。
案件发生在2005年,泰瑞丝以「女性之旅」为由,带著就快16岁生日的女儿巴特勒尔,到布里斯班西部Toowoomba的一间旅馆。抵达酒店房后,泰瑞丝开始狂灌酒精,并让女儿独自留在房内。5分钟后,泰瑞丝的男友汤莫走入房间,并强奸巴特勒尔。
巴特勒尔忆述指,「尽管过程只持续了几分钟,但我能感觉到他的脸在我脸上磨,至今我都忘不了他的味道。」与此同时,泰瑞丝就在女儿几米之外的地方等待男友「完事」。「我多希望她近来阻止这一切,但她并没有,只是全程坐在门外抽烟。」。
结束后,泰瑞丝给了走出房门的巴特勒尔一个拥抱,并安慰道「没事了」。而更糟糕的是,当晚他们三人还同住该房间,母女两人在翌日清晨还搭乘汤莫的车离开。
事发过去整整十多年后,现年27岁的巴特勒尔终于在2016年时鼓起勇气报了警。当她与母亲通话时,47岁的泰瑞丝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她说道:「是啊,那的确是强奸,但你当时已经16岁了,如果你更小一点的话,我绝不会允许他碰你的,绝对不会。」该条录音证据也成为法院对其的定罪依据。
而为了寻出该名强奸犯,巴特勒尔站出来公开自己的遭遇,她指「我忍不住想,怎么会有母亲对自己的女儿做出这样的事?怎么会有母亲在知道女儿正在被可能成为男友的人强奸而无动于衷?」
目前,警方公开了涉案强奸犯的电脑合成画像,疑犯犯案时年约40多岁,身高约175厘米,肥胖身材,蓝眼睛。警方表示,因为巴特勒尔受害时的年纪和遭受的巨大心理创伤,她无法回忆起强奸案发生的具体日期以及酒店名字。
高级警官贝尔(Jodi Bell)认为,这名强奸犯很可能还伤害过其他女人,「能说出『如果你不把你女儿带来,那我就和你分手』这种话的人,不会只做过一次这样的事,我认为还有其他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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