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岁装修工图强奸亲女入狱12年 官斥可耻:留下成长创伤
2018-03-05 18:13
63岁电器工程公司负责人装修工被指于2005年至2015年间,多次在深圳和香港非礼及企图强奸年幼的亲生女儿。被告早前被裁定一项非礼罪及三项企图强奸罪罪成,法官判刑指,被告没有尽父亲责任,做出可耻的行为,在安全的家中对年幼女儿企图强奸,令女儿在成长重要阶段留下创伤,今判监12年。
法官判刑指,儿童心智未成熟,对家人信任,故此很容易被侵犯,被告选择不认罪是他的权利,但本案事主因而出庭作供,指证父亲,实是难以启齿,判刑方面不能够宽松处理。法官又指,事件对事主的折磨和伤害十分大,日后需要接受心理治疗才能康复。
被告有案底,被捕时为一间电器工程公司负责人。被告与妻子育有一个儿子,又与另一名内地女子诞下本案事主。
法庭记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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