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具条件推CDR 倡修法支持同股不同权

2018-03-08 11:15

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总经理王建军近日表示,交易所对CDR(可转换股票存托凭证)已经研究了很长时间,今年来看推出CDR的条件已比较成熟。
另外,今年他向全国人大提交一份名为「关于修改公司法完善双重股权结构制度供给的议案」,该议案建议修改公司法关于一股一权的规定,将其改为「所持每一相同种类股份有相同表决权」,同时授权国务院制定细化性配套制度。这将有助于解决同股不同权的企业在国内上市的问题。
对于未盈利的新经济企业能否在A股上市,王建军表示,现行证券法的表述是「有盈利能力」,而不是指盈利本身。他提到要修订的是主板IPO办法和创业板IPO办法,这会较有迫切性。
近期,吸引新经济企业在国内上市的呼声日渐高涨,内地部分证监会高层近日表态,将改革发行上市制度,深化主板和创业板改革,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的支持力度。
王建军指,衡量一家交易所是否一流,要看这家交易所能否培育伟大企业。他说,据有关数据显示,在全世界的「独角兽」企业中,中国占了三分之二。过去境内市场不具备也没有条件接纳这些企业,但现在市场的深度和广度都足以容纳新经济企业。(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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