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茂波夫妇卷诽谤案 法官将押后颁书面判词

2018-03-07 18:00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许步明夫妇,被指在2011年12月诽谤其女儿学校的卢氏同学及家长,虽然陈茂波夫妇上诉得直,但卢氏不服再上诉至终审法院,案件今日续审。首席法官马道立指,若原审法官没有引导错误,陪审团裁定陈氏诽谤的裁决不变。代表陈氏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回应,指即使原审法官没有错误引导,陪审团的裁决亦不恰当,然而本案原审确引导错误。终院法官将押后颁书面判词。

余若海又指,上诉庭指没有证据指陈氏妒忌卢氏,甚至他们并不认识,但有关作弊的谣言满天飞,陈氏才写信要求校方公开调查,而有关诉求直至最后一封电邮也是一样。余又指,许步明跟校方就事件讨论过并有结果,她会其他家长解释,马道立随即问:「她有没有?有没有证据?」余表示没有,但相信很可能会这样做。

余若海下午续指,许步明真诚相信作弊的传言,故认为涉案电邮内容属实,她这样做也是出于对学校的忧虑,以及关注教育道德。另外,余若海认为可不用重审,维持上诉庭的判决,但如果终审法院决定下令重审,希望根据法例批准改由一名原讼庭法官审理本案,不用陪审团。卢氏一方重申不同意重审。终院法官押后颁书面判决。

原告是卢光汉、其子卢冠中及女儿卢亮臻,被告是当时任职立法会议员的陈茂波和许步明夫妇,原审时裁定陈氏诽谤成立,须赔偿23万元,其后他们上诉得直,卢氏不服遂上诉至终院。许步明今日亦有到法院听审。

法庭记者:潘琪慧

建立时间:13:32
更新时间: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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