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旺清场案黄浩铭上诉 李柱铭:不同意逗留等同干预法庭命令

2018-03-05 13:22

黄浩铭(右)乘囚车到往法院应讯。
黄浩铭(右)乘囚车到往法院应讯。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及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于占旺期间阻碍执达主任清场案,因藐视法庭罪分别被判囚3个月和4个半月。黄浩铭早前不获准保释,上诉庭今处理他的上诉,社民连成员及支持者到法院门外声援,又于庭内拍手高呼:「阿铭加油」。
法官陈庆伟早前颁下判词,指「双黄」黄之锋和黄浩铭于清场行动中扮演重要角色,阻碍清场行动,法官称持续不法占领旺角街道「也不能改变甚么」,反之影响基层市民的生活。
资深大律师李柱铭今陈词指,不同意法官陈庆伟裁定黄浩铭单单留在清场范围,便是有意图干预法庭命令,而应该证明他有心阻挠清场,有特定意图才算干预。上诉庭法官认为,原审法官不考虑特定意图并不代表出错。上诉庭法官又指,在本案发生前一天,亦有类似的清场行动,有关法庭命令亦被广泛报道,不明白黄浩铭为何仍在现场。
李柱铭又指,执达主任没有在适当时间给予最后警告便要求警方拘捕,而黄浩铭当时只单纯留在清场范围,以及向执达主任提出合适的提问。上诉庭法官指执达主任亦开始移除障碍物,而占领人士亦可在执达主任第一次发出警告时离开,黄浩铭当时亦在现场,再者若要求最后警告,那么其他占领者也可能要求更多的警告才离开。

法庭记者:潘琪慧
建立时间:10:09
更新时间:13:22

黄浩铭(右)乘囚车到往法院应讯。
黄浩铭(右)乘囚车到往法院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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