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启德发展区文书 工程公司营运者判社服令 2018-02-14 16:38 被告郑观亮。资料图片 Previous Next 56岁俊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营运者于2013至2015年,伪造有关启德发展区的施工工程文书,两项伪造罪罪成,被告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社会服务令240小时。 被告郑观亮于2013年9月20日至2015年1月17日期间,制造2张俊辉工程发出的正式收据,内容关于俊辉工程在九龙城承丰道启德发展区供应及安装4个凉亭及1张实木座椅,而从建筑署定期合约承办商安保公司分别收到160万元及9万8千元,意图由其本人或他人藉使用有关文书而诱使另一人接受它们为真文书。 法庭记者:刘晓曦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休班警涉殴离婚妻表弟 激动作供:如小朋友嘈交 下一篇 海关巡查店铺发现多款疑不安全手杖及手杖伞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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