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警泄密助疑犯拆局 3被告罪成判囚2年3月至3年

2018-02-14 10:32

警署警长与警员涉收取金钱报酬,将一宗谋杀案的机密资料外泄给一名钢铁工程商人,以助案中疑犯拆局,涉款约60万元。三名被告否认一项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主审法官叶佐文早前裁定3人罪名成立,今在区域法院分别被判监2年3个月至3年。3名被告依次为47岁警员李润福、50岁警署警长叶国良,以及46岁钢铁工程商人洪伟明。
叶官判刑时,形容首被告四十七岁警员李润福是案中的中心角色,牵涉于案中资讯及金钱的互换,刑责最重,故被判囚3年;因次被告五十岁警署警长叶国良,与首被告同样是严重违反职务而泄露资讯,被判监2年半;而四十六岁钢铁工程商人洪伟明虽收取最多金钱利益,但罪责不及首、次被告高,判其入狱2年3个月,并指三人均无有效的求情因素。
叶官指,首、次被告从第三被告收取丰厚报酬,于2014年10月至2015年5月间一直安排,助第三被告取得警方机密,打击了警方资讯发放系统核心,影响侦查罪案及拘捕疑犯;亦认为首、次被告实际上是有违反警员的职务。叶官又指本案与2003年高级警司冼锦华因享受免费嫖妓被判囚3年的案例相比,本案因牵涉一宗谋杀案的调查,是较为严重;且首被告曾提及事件的报酬为60万,证供显示最终他最少收取11万、次被告2万、第三被告13万。
法庭记者:黄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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