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展前经理受贿非法提取客户资料罪成 押后判刑

2018-02-13 16:21

星展银行前助理客户经理被指收取前同事约15000元贿款及帮其检查银行资料,被控串谋代理人接受利益和不诚实取用电脑两罪。被告今于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两罪均罪名成立,何极辉暂委裁判官批准案件以内庭聆讯。据悉内庭商讨后,现阶段会为被告索取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亦已决定押后至5月21日判刑。

何官判词中指28岁被告周伊琪于2016年与廉署职员的会面纪录可信性高。周在没有公司批准下帮助已离职的职员提取近100个客户资料,并收取共约1.5万港元的报酬,此举破坏了银行及客户之间的声誉。

控罪指,周案发时为星展银行的业务拓展主任,其后获晋升为助理客户经理。她涉嫌于2015年11月2日至2016年12月6日,与一名星展银行前业务拓展主任林倩如一同串谋,使周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接受林总共约1.5万港元,作为周提取星展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储存的客户资料之报酬。 周亦涉嫌同时与林一起串谋取用星展银行拥有的一台电脑。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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