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督察涉代妻女殴2男上诉脱罪 法官指伤势与受袭描述不符

2018-02-12 17:15

海关督察的妻女前年9月在天水围一篮球场打羽毛球时遭男子欺负,他怒气冲冲以粗言秽语先后辱骂及袭击两名男子,令事主双肩及脚部受伤。督察早前被裁定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成,被还柙19天后,裁判官判以120小时社会服务令。督察不服定罪提出上诉,法官今颁下判词,表示事主的伤势与他所描述的受袭情况不符,故裁定上诉得直,并下令撤销上诉人的定罪和判刑。

暂委法官彭中屏于判词中提到,事主莫亦图称小腿的伤势是遭53岁上诉人邓轩臣推撞时,他因退后而碰撞到垂直的石壆所造成。对于事主脚上该5条血痕,彭官指从相片可见,每条伤痕之间距离平均,而且石壆表面有分布不均的细小石卵,但看来颇为平滑,若墙身擦伤其小腿,伤势应该较不均及较密。

此外,对于上诉人将自己的病历纪录中写著「fight with fist(用拳头打交)」呈堂,上诉人初时确认内容准确,其后又否认,裁判官认为该说法是自打嘴巴。法官对此表示原审裁判官错误理解上诉人呈递证供的目的,然而,上诉人一直用相关证供是为了显示自己亦遇袭受伤。加上,裁判官在上诉人没有律师代表的情况下,仍盘问上诉人为何会对护士说他与人用拳头打交,该些问题并不太适当。因此就上述理由,彭官最终批准上诉,并撤销其定罪及判刑。

法庭记者:陈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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