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罗浩彦申保释被拒 官:家人抱恙非有力理由

2018-02-08 15:10

前年大年初二凌晨发生的旺角骚乱,第3批牵涉5名男子否认暴动罪的案件,经审讯后其中3名被告被裁定一项暴动罪成,案中次被告罗浩彦则被判监3年。罗今于高院就上诉期间申请保释进行聆讯,而听取其上诉理据及保释理由后,上诉庭法官彭伟昌驳回有关申请。

申请人罗浩彦今没有律师代表,他于于庭上表示争议呈堂影片及相片中并非他本人,即使片中人是他,罗指只是在场观看,没有参与暴动。此外,他提到母亲早前入院,现已回家休息,希望可保释外岀照顾她。

彭官指片段中,该名示威者虽然戴上口罩,但其衣著、发式等与罗的外表一模一样,证据确凿。至于罗称「我只系揸住嗰樽,无任何举动」,彭官表示「破坏社会安宁系唔需要动作」,而罗当时手持玻璃樽、面向警察,作岀威吓使用暴力的行为,加上家人抱恙在法律上并不是有力的保释理由,故最终拒绝其申请。

法庭记者:陈咏诗

建立时间:11:34
更新时间: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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