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具伪钞案】辩方冀官考虑道具钞无防伪特徵
2018-02-02 16:15
叶及顾的辩护方向,倾向要求法庭裁定(一)两被告人是否主观地知道或相信涉案道具钞符合法例上对流通货币的伪制品的定义,(二)涉案道具钞与流通货币的相似程度,是否在合理程度上可冒充流通纸币,(三)两被告人是否在无合法权限或辩解下将它们行使或交付他人、保管或控制该物品。
主控官叶大状指出,任何人如在将伪钞运送到警署期间管有伪钞,是法律上对于控罪的唯一合理辩解;顾大状不认同此说法,并上呈案例以支持其辩解,她遂强调,张不在犯罪现场,而负责运送道具钞的人是他的下属,且他知道道具钞的存在并不代表他看过每一张道具钞,那他更不能相信自己保管或控制了所谓伪钞。
法庭记者:郭止晅
建立时间:1556
更新时间: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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