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财务执委入禀 要求法庭介入委会计师向聋协查帐
2018-01-30 16:58
原告陈家和,被告依次为香港聋人协进会﹑聋协执行委员会会长刘丽芳﹑谘询委员会主席麦海华及行政总监吴应勇。入禀状指,原告是聋协超过30年的永久会员,自2014年起担任执委会财务执委。他指长期被架空权力,被排斥不得过问聋协的财政,更被其他被告逼令或误导签署财务文件。入禀状又透露,行政总监吴应勇入职聋协9年却拒绝学手语与聋人沟通,不少会员投诉其嚣张态度行为令他们感侮辱及歧视。去年1月24日,执委会全体10名委员以8比2通过决议将吴免职,吴被会长刘丽芳即时解雇。原告指吴及后于2月16日更带人到聋协办事处袭击会员,刘事后却宣称是被迫解雇吴,并终止被殴会员的会籍。
原告又指,刘于2月27日召开紧急执委会,在场的5名执委被胁迫下签署辞职信,聋协至今未有补选。而他发现自2016年12月起,他突然被吴从执委联络群组中除名,自此再无接到出席会议的通知、或会议议程等;约2017年5月,他作为财务执委的名字自聋协网页被删除。至10月,他更被通知遭永久取消会籍,涉遭被告残疾歧视,要求被告道歉及作出惩罚性赔偿;而他得知其他19名会员亦先后收到类似通知。
法庭记者:黄显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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