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妇买楼多月租客拒搬 法院介入协助强制交付

2018-01-29 15:48

深圳市民蔡女士去年通过网上竞拍,以400多万元人民币(约495万港元)买下了一套房子,并已办齐相关手续,但屋内的租客一直拒绝搬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上周二(23日)介入事件,派出51名警察强行搬走租客的物品,并司法拘留拒搬的租客。
蔡女士去年7月以400多万元人民币(约495万港元),买下了位于宝安区西乡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但蔡女士收楼时,却遭到屋内租客谢某等人的暴力阻挠。谢某表示,他们的租约未到期,拒绝搬走。
蔡女士的张姓男友表示,原业主租房予谢某等人是租8年,谢某只住了2年,还有6年租约。旧业主要求蔡女士二人给他19万多元人民币(约24万港元),以方便收楼,两人拒绝,双方一直未能达成共识。
蔡女士后来已办齐相关收楼手续后,谢某等人仍未搬走,张男曾试过关掉该单位的水电制,但谢某其后又叫管理处重开水电,蔡女士无奈下只好向市中级法院申请强制交付。
法院查明后,证实该单位在2015年已抵押予银行,抵押在先,租赁在后。深圳中院执行局裁决局副处长表示,法院已多次在单位外贴出公告及联系谢某等人,亦曾当面向他们进行法律释明,但他们态度强硬,拒绝搬走。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于上周二(23日)决定出手,派出5辆警车、31名执行局警察及20名派出所民警,强制要求租客谢某等人搬走,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司法拘留租客谢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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