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通告通讯局及律政司长 指被多收牌照费22年促「回水」 2018-01-24 13:17 数码通入禀高院控告通讯局及律政司司长,指由1995至2017年间被多收牌照费。 Previous Next 香港电讯及香港电话早前不满通讯事务管理局牌照费的厘定方式,认为多收牌费而申请司法覆核,终审法院最终裁定胜诉,并指通讯局无权向电讯商徵收实质上等同收税的费用及将盈馀拨入库房等。而数码通则入禀高院控告通讯局及律政司司长,指由1995至2017年间被多收牌照费,要求通讯局及或港府归还多收费用及利息。 原告为数码通电讯有限公司﹑Smartone Communications Limited及Smartone 3G Limited,被告则依次为通讯事务管理局和律政司司长。 法庭记者:陈咏诗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黄伟纶重申屋宇署处理僭建一视同仁 下一篇 5岁女不愿行 狠母用玻璃瓶「扑头」改签守行为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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