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岁妈妈以装有玻璃瓶的环保袋扑女童头部。郭止晅摄
被告须以1000元签守行为18个月,并付300元堂费。郭止晅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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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女童称心情不悦,不愿行走,遭41岁妈妈以装有玻璃瓶的环保袋扑头,途人见状报警,该母在警诫下声称忘记环保袋内装有玻璃瓶。案件今在观塘法院提堂,控方撤销控罪,被告须以1,000元签守行为18个月,并付300元堂费。裁判官命被告别再伤害小朋友。案情指,2017年8月30日凌晨时分,被告及事主行经牛头角下村时,被告以装有玻璃瓶的环保袋击打事主的头部两下。
法庭记者:郭止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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