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牌车案】裁判官需时参考文件 押2月1日判刑

2018-01-17 10:40

警方于2016年7月「放蛇」打击「白牌车」非法载客行动时拘捕多人。涉案跨国轿车服务公司TBR Hong Kong Limited及其4名员工被票控「允许他人使用车辆作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车辆作出租或取酬载客用途」、「没有保险而使用车辆」、「车身/配件装置不符规定」等共24罪,他们均否认九项「没有保险而使用车辆」等的控罪但承认其他15项控罪。案件今于观塘裁判法院续审,押后至2月1日判刑。

控辩双方今作结案陈词时争论抗辩理由,即被告应对事件承担绝对责任或是严格责任,辩方律师指案发当时三井住友及苏黎世的保险均有效,而TBR曾咨询三井住友并确定TBR在没有出租车许可证的情况下,第三者保险仍然有效,5名被告的认知则是第三者保险一直有效,所以应承担严格责任。裁判官莫子聪指需时参考文件,案件将押后至2月1日判刑。

控方案情指,警员于2016年7月27日假称为JJT的员工向TBR预订了3架私家车,由机场接载卧底至目的地。当日涉案3名受聘于TBR的司机关巴维斯、谭学斌和梅志辉按公司指示进行载客服务后,随即被警方拘捕。警方调查时确认营运总监Egersperger Charles Hugues Alain负责管理涉案3架私家车,而案发时该3辆属TBR的私家车均无有效的第三者保险。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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