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警罪成警方无通报 库务署误发长俸追$68万

2018-01-05 12:49

库务处多次发信要求退休警员潘敬全(图)清还该笔不应收取的款项,但潘至今未有还款。资料图片
库务处多次发信要求退休警员潘敬全(图)清还该笔不应收取的款项,但潘至今未有还款。资料图片

高级警员于2007年即将退休前,在调查三宗案件时为了一万元报酬,向上司讹称案件和解,又促使涉案人士给予假口供,图令疑犯脱罪,于2009年被裁定八项妨碍司法公正、讹骗及伪造文书等罪成,判囚4年。库务署今入禀区域法院,指该名警员退休后一直获发每月退休金,而警务处在其定罪后决定由2013年起取消其领取长俸的资格,惟库务署未有收到相关通知,于2013至2016年间向他超额发放逾68万退休金,故兴讼向他追讨有关款项。
原告为律政司代表的库务署,控告退休高级警员潘敬全。入禀状指,潘自2007年12月15日退休起便获发放长俸,并于2008至2016年间声明他有资格领取长俸,及保证若有任何变更足以影响其资格即会通知库务署。潘于2009年3月5日被裁定8项与其任公职有关的罪行罪名成立,该等罪行已于2011年被核证为对香港造成严重损害或可令人对公职服务大失信心的罪行,警务处处长最终于2012年3月5日决定取消向潘发放长俸。
潘对有关决定提出反对,后被驳回。警务处处长其后通知潘以2013年2月5日作取消其领取长俸的日子,惟库务署署长一直未有收到相关通知,潘又声明他有资格领取长俸,故署方在2013年2月5日至2017年4月30日,向潘超额发放退休金680975元。而署方等悉相关决定后,已停止向潘发放由去年5月1日起的长俸,并于5月29日起多次发信要求潘,清还该笔不应收取的款项,但潘至今未有还款。
法庭记者:黄显晴

潘敬全(图)曾声明他有资格领取长俸。资料图片
潘敬全(图)曾声明他有资格领取长俸。资料图片

潘敬全于2011年被核证为对香港造成严重损害或可令人对公职服务大失信心的罪行。资料图片
潘敬全于2011年被核证为对香港造成严重损害或可令人对公职服务大失信心的罪行。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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