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刀割伤两岁儿 天水围妇囚6月接受精神科治疗
2018-01-04 11:31
署任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判刑时强调案情严重,被告无可能把具有杀伤力的菜刀架在儿子的手腕上,判处即时监禁是无可避免的。惟有见幼子现正健康成长,事件似乎无对他造成长远影响,考虑被告认罪,判被告入狱6个月及于狱中接受精神科治疗。
案发于去年11月14日,被告谭佩儿在天水围天晴邨家中与儿子用膳,期间儿子弄跌桌上的筷子,被告随即到厨房取出菜刀威吓儿子,却不慎割伤他的手腕。妇人送子到医院时谎称伤口是意外造成,但被医生识破,其后被补。
辩方再度求情时指,被告十分爱儿子,其情绪不稳是源于与丈夫关系不佳。幼子现由虐儿组接管,尽管需要接受物理和言语治疗,但其情绪已经安顿下来。辩方明白事件对幼子可能造成阴影,但被告已对事件感到非常后悔,望法官宽大处理。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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