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汉不堪儿子长期家暴 反抗杀人判缓刑5年

2017-12-31 23:00

云南丘北一名48岁姓王男子,虽然长期被24岁的儿子殴打,甚至被对方用刀桶穿肚,肠也掉出来了,还是没有报警。去年7月,他终于忍无可忍,用木棒将儿子杀死,然后自首。不过法院认为,王男是因长期受迫害才反击,情节较轻,判囚3年,缓刑5年。 《法制晚报》报导,王男在去年7月3日晚,突然被儿子拿锄头殴打,于是将木棒丢了过去,将儿子打昏在地,接著用木棒疯狂的殴打躺在地上的儿子,直到完全没有动静,王男承认,当时就是想把他打死。打死儿子以后,王男自动打电话报警,并到警局投案,一名目击者表示,王男打死儿子以后曾表示,「这个狗杂种,终于被我打死了!」 王男供称,儿子从2013年开始殴打父母,最严重的一次,竟然拿刀在他身上捅了4下,肠子都掉出来了。王男的妻子也表示,儿子离婚后变得怪怪的,两夫妇好心让儿子住家中,无条件替他照顾孩子,他竟然对父母暴力相向,而且动刀动棍。 由于杀了人,王男被以故意杀人罪法办,幸好他的邻居都非常同情他,积极协助作证,并纷纷指责王男儿子。说他只会跟父母要钱,要不到就打人,他的父、母,甚至是前妻,都曾到邻居家避难,说是被打得不敢在家睡觉了!又有邻居指,有一次他把他妈的头打破了,血流不止,要邻居帮忙开车载人去医院!更有邻居指证,王男儿子有一次甚至把钉子打进他妈妈脑袋。 检方虽指控王男犯了故意杀人罪,但亦指被害人 (王男儿子) 近年长期殴打父母,有重大过错,而犯案的王男主动自首,符合减轻刑责的条件,建议法院判3年以下。法官审理后认为,被害人确实有重大过错,王男是长期受殴打、威胁才激愤杀人,情节较轻,又主动投案,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不必入狱。 法官也在判决后解释,第一次开庭时,被告的胸口还有瘀青,肚子上也有刀伤,大家都看见了,证人都认为被害人死有馀辜,所以法官们认定,被害人有重大过错,他爸爸会这样子做,也是无奈之举。 法官又指出,他们看过病例,母亲大脑受伤,父亲肠子跑出来,住院治疗,但父母都没有报警,如果有做鉴定的话,可以算是重伤。 法官又表示,死者结过婚,但就是因为他对妻子也是暴力相向,妻子才会离婚,当时的离婚官司,也是同一个地方判的,所以他们认为,死者有暴力倾向,最后他的父亲才选择以暴制暴。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