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民法不容同性婚 台男申特别许可被捕将强制离境

2017-12-28 15:00

虽然不少国家或地区已接受同性恋,但同性婚姻在不少地方仍未合法,同性伴侣未能共谐连理。一名在日本关东住、40多岁台湾男子便是受害者之一。 《朝日新闻》报道,该名台男与日本同性伴侣已在一起24年。1994年,他的居留时限届满,其后一直在日非法居留。去年6月,他决定向日本入境管理局提出「在留特别许可」申请,却因此被捕并收到强制离境的命令。他今年3月向东京地方法院起诉,要求取消该处分。 报道指,若相同的情况发生在异性情侣身上,只要和日本伴侣结婚就可取得居留资格,但由于日本不承认同性婚姻,使得这对同性伴侣面临非法居留的问题。 台男认为,因为是同性情侣而不被考虑两人的关系是性别歧视,但政府反驳指日本民法上不承认同性婚姻,因此没有保护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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