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整治校园欺凌 严重者强制转校集中教育

2017-12-27 19:00

中国当局近日为整治校园欺凌,联合推出「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明确定义欺凌行为、情节轻重。方案明定,若情节恶劣,可将欺凌的学生转送专门学校教育。 中国教育部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由11个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方案明确界定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 (个体或群体) 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透过肢体、语言及网路等手段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为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方案除了提出学校加强教育、强化学校管理、定期到校开展调查,还新增「开展家长培训」,透过组织学校或社区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 方案又界定欺凌的情节轻重。情节轻微的一般事件,由学校对欺凌学生批评、教育;情节比较恶劣的严重欺凌学生事件,学校可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欺凌学生予以训诫。 针对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学生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 (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处置。 吉林省高校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副厅长李彧威在教育部发布会表示,吉林采取「三防建设」织牢反欺凌防护网路: 第一,人防专业化。教育部门全部配备专门机构人员,500人以上的学校设专门机构,500人以下的学校设专人负责。按照「政府出资、部门管理、学校使用、公安指导」模式,聘请有资质公司,配备专职保安。 第二,物防标准化。中心校以上的学校和公办幼稚园全都建成了校园警务室、配备警用器材,安装一键式报警,完善学校及周边防控设施。 第三,技防规范化。教育部门建成校园监控平台83个,安装校园监控镜头12万多个,实现了重点部位影像监控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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