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明才孙传送「亮刀」相恐吓妻子 准1000元自签守行为2年

2017-12-05 11:14

已故潮州籍米商吕明才的第三代后人吕元栋涉于8月初,透过WhatsApp传送「亮刀」相片威胁妻子何丽研,被控一项刑事恐吓罪,控方今于东区法院表示若被告愿意承认案情,愿以不提证供起诉、签保守行为的方式处理。被告吕元栋同意该安排并承认案情,获准以1,000元自签守行为2年,另须支付500元讼费。 被告承认的案情指,被告与妻子育有一子,二人于2014年关系转差,被告今年7月搬离住所,至8月7日近凌晨时份其妻子收到吕的Whatsapp讯息,指责她令家庭关系破裂,被告又指买了一把新刀,但未决定好用以攻击谁,可以是任何人包括她,继而发送两张照片,相中被告手持45厘米长的刀,表示他患有躁狂及擅于用该刀,其妻子大惊下报警。 案发5日后早上,被告被发现在铜锣湾维景酒店天台上站2至3小时,一直不愿离开,酒店职员担心他会自杀,遂报警求助。警方到场后在被告酒店房间内检获本案证物,包括与恐吓照片中相似的刀及有关收据,还有一封4页纸的遗书。其后,被告曾一度被送到东区医院精神病房留院观察。 裁判官指,本案涉及家庭纠纷,被告面对心理问题,惟现正接受的有关治疗进度良好,寄语他勿破坏保守行为承诺。 59岁吕元栋原被控于今年8月7日在浅水湾道一个单位,威胁女子何丽研会使其人身受损,意图使她受惊。 法庭记者:邱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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