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物业前地产代理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被指收受11万4700多元的非法佣金,将一宗物业交易的生意转交另一间物业代理公司,以及在关交易中欺诈买家涉「食价」40万元。被告早前被裁定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及一项欺诈罪成立,今在东区法院被判入狱10个月,并需向美联赔偿上述非法收受款项,辩方为被告申请保释外出等候上诉遭拒。
裁判官指,背景报告显示被告无坦白认罪,依然重复审讯所指,表示自己为客人着想因为公司规例才干犯罪行;又指事主黄氏夫妇完全信赖被告,被告若正常交易已可稳袋买方佣金,惟仍意图吞并卖方佣金,明显从中得益,惟鉴于初犯等因素,故可减刑。
案情指,48岁被告赵韦立案发时是美联物业的持牌地产代理。他于2015年7月加入另一间物业代理公司担任高级客户经理。一名业主于2015年4月委托美联物业替他出售一个位于域多利道私人屋苑的单位连多个车位,售价为3200万元。被告向一对夫妇介绍该物业后,该业主于同年6月12日愿意将售价降至3110万元。
被告于同月14日建议该对夫妇提出以3150万元购入该物业。该对夫妇同意有关建议,并签署有关物业代理公司一份临时买卖合约,以3150万元购入该物业,该对夫妇被误导而在购入该物业时多支付40万元。该业主及该对夫妇支付共357,500元的佣金予有关物业代理公司。被告从上述佣金收取其中逾114,700元,作为将该宗物业交易的生意由美联物业转交有关物业代理公司的报酬。
法庭记者:邱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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